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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青年教师发展的决定

发表时间: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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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关于促进青年教师发展的决定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职工学历与业务水平,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周玉树院长、刘文清副院长于3月19日、3月28日先后主持召开了学管干事及青年教师提升与发展专题座谈会。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与决定:

一、学管干事

(一)本科学历的学管干事须尽快报考在职研究生提升学历。根据学管岗位需求及特点,可报考思想政治专业。

(二)在胜任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学管干事可逐步兼任部分思政课教学工作。

学管干事须做出个人学历提升及发展规划,由所在系、学生处签字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青年教师

(一)年龄44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的教师必须提升学历,要求两年内考取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考取者,教务处将限制其课时,校内的评奖评优受限,或可调离教学岗位

(二)积极鼓励44周岁以上本科学历的教师通过进修等方式提升专业理论水平。对于课时过多的教师,教务处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课时限制。

(三)学院对体育教师不做学历提升的硬性要求,但鼓励年轻教师积极考取硕士研究生。

为切实帮助青年教职工考研,学院专门成立英语辅导班,由教务处安排师资与课时。本科学历的教师须做出考研学习计划及个人业务提升计划,由所在系和教务处签字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两次会议充分说明学院对青年教职工培养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各位青年教职工要努力提升专业理论水平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适应本科人才培养的需要与学院的快速发展。

特此决定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