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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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概况


组织人事处作为学院党委的组织部门和行政的人事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党委领导下,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承办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

2.负责党员教育与党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工作;负责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负责党校工作。组织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调配工作。

5.负责学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组织、人事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

6.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和社保、福利的审核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入职、离职等相关手续。

7.负责职工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8.负责拟定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学院师资引进、培养与管理工作。

9.负责修订和完善师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及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工程骨干教师选拔、培养与考核工作。

10.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组织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新进人员培训和转正定级等工作。

11.负责组织、人事信息管理;负责完成各类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2、承办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