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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场地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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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管理制度

(试行版)

为了加强对我院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各场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为全校师生服务的功能,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场馆管理制度。

一、场馆范围与管理部门

1.学校活动场馆分为室内体育场馆和室外活动场地。室内体育场馆:包括文体馆、足球馆。室外场地包括:田径场2块,笼式足球场4块,室外篮球场2块,室外健身路径2处。

2.各场馆日常管理隶属于总务处,基建设备科科长兼任场馆馆长。

3.场馆下设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院学生会体育部分支,日常工作直接归总务处基建设备科管理。

4.在各场馆举办任何活动,主办单位应接受场馆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与管理。

二、场馆使用手续

1.各场馆首先保障学校周一至周五的正常教学需求。

2.除正常上课教学外,各部门系部如需使用活动场馆,须提前一天填写使用申请单,登记系别、专业、班级、姓名及使用时间预约活动场馆,经各系主任及馆长批准后方可使用;计划外的临时活动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各体育场馆按照“教学优先”、“公务优先”、“先登记先使用”的原则对活动场馆使用者的情况进行审核及管理。

4.所有进场人员需严格遵守本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5.严格遵守开馆闭馆时间,不得在闭馆时间内擅自入馆或延时滞留,如有特殊活动需提前与管理人员联系。

6.场馆内需文明礼貌,不得故意高声喧哗,严禁斗殴。

7.请勿擅自移动馆内摆放的大型物品。

8.请勿冒充馆内工作人员对他人进行驱赶或馆内清场,如被发现,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处理。

9.因教学、训练、会议、文体活动等进入活动场馆的人员,需在组织者的带领下按规定的时间进入指定场所。

10.活动场馆使用人需爱护馆内的设施,使用过程中若有东西损坏,相关责任人或部门需照价赔偿。

11.凡进入体育场馆的人员,不得穿硬底或附有鞋钉等易损坏馆内地板的鞋类,以免不小心损坏地面。

12.进入活动场馆的人员应自觉保持环境整洁,不得携带食物入场,不得随意丢弃纸屑或其他杂物,文明用场,严禁利用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13.工作人员在活动结束以后应及时清场,严禁闲杂人员无故滞留场内。

14.闭馆后,除工作人员外应及时离开。

三、场管使用相关规定

1.凡利用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科研、竞赛、集会、健身、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学院场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本着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经总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私自使用体育场馆。

2.各场馆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体育场馆的水电和器材室由专人负责,钥匙由场馆管理委员派专人保管。

3.进入场馆木板地面或塑胶地面的所有人员禁止穿硬底鞋、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涂写。场馆管理人员发现馆内有安全隐患、漏水、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现象时,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室内场馆管理人员每天闭馆后及时关灯、拉闸,关窗、,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并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复原。

注: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场馆管理委员会所有



文体馆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场馆使用申请单

(试行版)


使用部门


使用时间


使用场馆


活动内容及人数:


经办人


使用单位

(系主任)

意见:


场馆部门意见:


馆长意见:


说明:

1. 负责人签字后要检查场馆设备完好,做好登记工作。如出现场馆设备受损,             由使用部门负责。

2.本表可从学院网站中下载。

3.所有场馆不得私自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有发现,立即收回使用场馆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