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深入了解教学运行情况,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院决定自4月16日起在全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周玉树
副组长:卢凤龙、刘文清、王新刚
成员:郝敏、乔慧春、吴甲才、任凤桃、周玉森、焦建伟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教学检查工作组
第一组
组长:卢凤龙
成员:李富强、布尔古德、吴甲才、任凤桃、于萍、王明远
检查单位:财会系、艺术系
第二组
组长:刘文清
成员:张有、张文生、孟忠义、乔慧春、周玉森、徐静、王小磊
检查单位:外语系、管理系、经管系
第三组
组长:王新刚
成员:李凤清、许艳军、郝敏、焦建伟、盛兴、张超
检查单位:人文系、影视艺术分院
本次教学检查将由教授委员会组成督导组,对各系(分院)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18年4月16日至5月11日,共4周。具体教学检查工作进行3周,工作总结1周。
三、检查方式
(一)系(分院)内自查
各系(分院)以教研室为主体、以教师为主线展开自查工作。通过听课、查阅教师教学资料等方式对本单位所有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学院检查
学院检查组及教授督导组将通过查看材料、随机听课、座谈等方式对教学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内容及进程
本次教学检查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教学检查实施方案(试用)》(内师鸿院字〔2011〕9号)执行,具体内容及进程安排如下:
(一)学生民主测评
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的民主测评于4月16日至20日(第一周)完成。
各系(分院)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民主测评,并按照民主测评占60%,系(分院)内得分占20%,教案占20%(专家评定与教学单位内评定各占10%)的比例排出名次。
(二)召开座谈会
于4月23日至5月4日(第二、三周)完成。
各系(分院)组织学生与教师分别召开学生与教师座谈会;学院检查组随机抽取学生代表召开座谈会,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听课
于4月23日至5月4日(第二、三周)完成。
院检查组与系(分院)检查组展开全面听课活动,对排名靠前与排名靠后的教师尤其是新入职教师进行重点听课。
(四)教学档案检查
于5月1日至4日(第三周)完成。
系(分院)检查组对系(分院)里的教学档案进行全面检查,院检查组将重点对试卷、毕业论文归档、教案等进行检查。
(五)全面总结
于5月7日至11日(第四周)召开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并完成总结材料。
五、检查重点
(一)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6版)》实施情况,包括方案的落实,以及在运行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二)课堂教学规范,包括教师的教学政治纪律、意识形态价值观、师德师风行为、课堂组织管理能力等。
(三)实践教学实施情况,包括实践教学改革思路、实践教学实施力度、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实践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等。
(四)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指导教师安排、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范围、指导及答辩过程管理、论文(设计)完成质量等。
六、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自查工作,确保此次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8日前将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安排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
(三)各教学单位要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将总结报告和相关数据(含电子版)于5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并做好有关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为保证教学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检查组成员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