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内鸿院发(2021)10号)及《关于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相关事宜的通知》(内鸿院办发(2026)30号)精神,现将2025级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8日——7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71-3695782
联系地址: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本部)崇德楼81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