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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园媒体稿酬管理办法公布

发表时间:2026-04-19
浏览次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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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激发广大师生参与新闻宣传的热情,共同讲好鸿德故事,近日,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对校园媒体稿酬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小编将要点摘编如下:

一、稿酬发放对象

在学院认证的校园媒体或校外媒体上,刊发了宣传鸿德相关内容的师生。

二、稿酬标准

(一)记者稿酬

1.图文原创

新闻类稿件(含新闻照片):大型活动类新闻稿(例如开学典礼、校庆等)30-50元/篇; 一般活动类新闻稿(例如教学检查、篮球比赛等)10-20元/篇;通讯、深度报道、评论类稿件20元/千字。

原创小说、散文、诗歌、绘画、摄影等非新闻类作品:根据篇幅和稿件质量,图片5-10元/幅,文字10-20元/千字。

2.视频原创(该稿酬包括摄像、配音、编辑等全流程参与人员的稿酬按时长统计。)

1分钟以内5-15元/个;1-2分钟15-30元/个;2-3分钟30-50元/个;3-5分钟50-80元/个;5-10分钟80-100元/个;10分钟以上100-180元/个。

非原创稿件(网上转载、领导讲话等)不计稿酬,同一内容的稿件在多家媒体刊发,不重复计算稿酬。

(二)编辑稿酬

1.图文编辑

根据编辑的难易程度计算稿酬,校报10-20元/版;微信公众号2-10元/版;新闻网、微博、小红书等网络平台2-6元/版。

2.视频编辑

上述“视频原创”中已包含,不再另算。

3.音频编辑(含播音)

根据编辑(播音)时长计算稿酬,1-2元/分钟。

三、激励机制

(一)在校内媒体发稿

根据传播效果,在上述稿酬的基础上再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图文类点击量1万起步,每增加1万,奖励10元/个;视频类点击量2万起步,每增加2万,奖励10元/个;最高奖励不超过100元。

(二)在校外媒体发稿

根据署名和媒体级别,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市级及以下300元/次;自治区级媒体500元/次;自治区级以上媒体500-1000元/次。

四、稿酬发放办法

(一)稿酬每季度末集中发放一次,具体工作由宣传部确定专人负责。

(二)稿酬发放流程按照学院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三)作品为个人独立完成的,稿酬由作者个人领取;多人合作的作品,稿酬由第一作者领取,与其他作者按照一定比例协商分成 。

五、其他

(一)邀约校外人士撰写的稿件,请示分管领导后,稿酬单列。

(二)各类稿件严禁抄袭,一经查实,追回稿酬,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院欢迎广大师生踊跃投稿,以笔墨光影记录鸿德发展足迹,捕捉真实瞬间,共同讲好新时代鸿德故事。 



编辑:梁佳欣

审核:郭晓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