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方岩画研究基地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方岩画研究基地2024年度北方岩画研究基地项目立项公示》,现公示期已结束,正式发布立项名单(附件1)。
请各项目主持人下载《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方岩画研究基地2024年度项目立项合同书》(附件2),签署纸质合同一式两份。按照《立项合同书》共同条款第1条,重点项目开1万元,一般项目开0.5万元的完税发票。合同封面项目承担单位所盖公章名称与收款方开户行名称须一致。
项目承担者合同与发票,于10月30日前报送给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北方岩画研究基地,不能如期提交的按撤项处理。为避免邮件丢失,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邮寄。
发票付款方: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52150000674377058R
发票收款方:项目承担单位
发票明目:研发和技术服务*课题研究费
发票备注:项目主持人姓名+立项批号
联系电话:0471-5684486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路29号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方岩画研究基地
2024年10月21日
编辑:燕麓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