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结合录取工作实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招生考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栏上发布了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公告,请考生及时查阅。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及时了解招生工作进展,现将公告有关内容摘编如下:
一、关于志愿填报
免试考生
免试考生报名时已填报志愿,录取时段不再征集。
统一考试考生
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4.nm.zsks.cn/BaseStudent/)进行志愿填报。
01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认真阅读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院校报考专业要求,在参加考试招考类别中,按照《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查看相关高校招生计划,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
02
2024年专升本继续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填报方式,以1所院校的1个专业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最多可同时填报8个平行志愿。
03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志愿。
04
达到或超过普通考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专项计划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选择以专项计划考生身份填报,也可放弃专项计划考生身份,选择以普通考生身份进行志愿填报。
二、关于投档和录取
投档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院校须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01
达到艺术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并参加了内蒙古艺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院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
02
统一考试考生录取依照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按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考生符合投档高校和专业录取条件的,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03
投档比例为1∶1,出现同分情况时,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学校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成绩相同,一并投档录取。
04
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院校要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时间安排
免试考生
01
5月28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免试考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志愿投档、院校下载考生名单。招收退役大学士兵考生的本科院校发布本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地点安排通知。
02
5月29日—31日,院校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院校录取获奖免试考生。
03
5月31日18:00时前,院校上报退役大学士兵考生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合格名单。
04
6月1日,院校录取退役大学士兵考生并公示免试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统一考试考生
01
5月31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统一考试考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发布网报志愿公告。
02
6月1日,报考内蒙古艺术学院考生填报志愿、投档。
03
6月2日12:00时前,内蒙古艺术学院完成录取。
04
6月3日—4日,统一考试考生(包括报考内蒙古艺术学院未被录取线上考生)填报志愿、投档。
05
6月5日18:00时前,院校完成录取。院校公示考生拟录取名单。
06
6月6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剩余招生计划。
07
6月6日—7日,未被首轮录取的线上考生,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网报志愿公告、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
08
6月7日23:00时前,院校完成录取。
四、特别提醒
01
对在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取及入学资格。
02
已被录取的获奖免试考生、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统一考试考生,如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录取及入学资格。
03
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免试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考生招生相关政策。
04
请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招生考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栏和“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还将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考生在其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发布有关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