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转专业相关工作,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研究制定了《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小编现将文件要点摘编如下:
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教务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及各系系主任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学年不予转专业
自2021年秋季招生开始,学生第一学年不予转专业。确有需要转专业者,第二学年办理。
转专业的要求
学生转专业只能在同批次(同类别)的专业中进行;对于录取时有条件限制的专业,在接收转专业学生时,继续执行录取时的条件标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经批准之前,必须在原专业学习;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已办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调回原专业。
转专业的程序
1.学院于第一学年末(约6月份)确定转专业学生计划数。
2.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转专业接收计划填写申请表。
3.各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报教务处复审。
4.教务处复审后将名单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考试考核(学生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占比30%,高考成绩占比20%,封闭性考试成绩占比50%),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况
学习未满一学年的本科和专科学生;跨批次(类别)转专业学生;专升本学生;留级和降级学生。
其他事项
1.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转专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因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等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转入相应专业。
3.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方可毕业。
学院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