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
4月5日(星期五、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二、劳动节
5月1日(星期三)放假1天。
三、端午节
6月7日(星期五,端午节)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四、中秋节
9月13日(星期五,中秋节)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五、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二)至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正常上课、上班,补星期五的课程;10月12日(星期六)正常上课、上班,补星期一的课程。
节假日期间,相关单位要妥善做好课程调整、学生离校和返校、后勤保障、安全教育等工作。办公室安排好各级各类值班,遇有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平安度过节假日。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