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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参加内蒙古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笔试)的告知书

发表时间: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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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确保本次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将考试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中性笔、小刀等规定的考试用品。

2. 考生在出校时请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并配合学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 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行程卡”、“健康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核验,提交《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并进行体温检测。

4.除配合考点进行身份验证外,考试全程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洗手。每名考生至少备有2只一次性医用口罩,下午考试的考生必须更新口罩,使用完的口罩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考生需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减少交通工具的更换次数,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在每场考试结束后,需听从监考教师指令有序退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

7.考生中午就餐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选择人员不密集的餐饮场所就餐,就餐时不要与其与他人交谈,就餐完毕后尽快返回考场。

8.考试结束后请立即返校,不在校外逗留。

9.考试前后如身体不适,请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