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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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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依据《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16〕22号)文件精神,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制定了详细的方案,现将《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2016年6月14日        

 

 

 

 

 

 

附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平安校园创建的指示,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依据《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1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分工

(一)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周玉树、卢凤龙

副组长:王新刚、刘文清、周伟

成员:王婧、乔慧春、史丽珍、郝敏、任凤桃、周玉森、王佳丽、张振龙、焦建伟、周昕、梁和平、李凤清、程士富、李富强、唐俊、布尔古德、许艳军

(二)各系(分院)、处(室)党政领导为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分管安全工作的王新刚副院长全面指导平安校园创建整体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处,负责收集、整理日常活动情况和上请下达任务。

(四)各系(分院)结合实际,参照我院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制订本单位的具体措施。

(五)各行政处室要围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经常深入各系(分院),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各单位于每月的第三周周五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周周一上午的院务会上,由周玉树院长、卢凤龙书记或王新刚副院长作讲评,并提下一步的要求。

二、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管理机制

(一)坚持签订“三级”安全责任状。即院党政领导与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治安综治、消防安全责任状;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与所属科(室)、员工签订安全责任状;院综治委与图书馆、文体馆、配电室、锅炉房、计算机室、餐厅、商铺等重点部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坚持每日“四级”值班制度。即院领导带班、行政处长总值班、行政单位科长值班和系主任、学管、班主任值班。无论白天或夜间发生任何问题,在院带班领导和总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齐心协力,快速、平稳地进行处置。

(三)坚持日常矛盾纠纷及时、平稳解决。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或纠纷,在逐级上报的同时,由系(分院)和班主任进行稳妥、及时调解;发生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先由系(分院)解决,必要时学生处、人事室或院领导参与解决;发生治安事件或与校外的纠纷,由安全处、相关单位或院领导进行协调解决。

(四)坚持校警联动机制。在加强24小时治安巡查的同时,保持与属地派出所的日常协作,每周与民警共同巡查校园2—3次,每月与属地派出所对校园治安形势进行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坚持“三查”、“一跟踪”工作。即每日对学生进行查早操、查晚自习、查夜不归宿,每周通报一次情况;对实习生继续实施“跟踪”管理,每日同班主任通一次电话,每周五返校向班主任汇一次实习情况;与因特殊情况经学生处和院领导批准在校外居住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六)坚持认真执行《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校园秩序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处、学生处、总务处结合实际,适时修订校园消防管理、食品卫生管理、校舍管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保持较强的针对性,并加强日常管理。再次重申,各单位在校园组织大型活动时,要坚持按规定申报,确保活动安全。

三、强化安全检查,减少隐患危害

(一)加强安全检查。由院领导牵头,安全处、学生处、总务处及各系(分院)每半个月组织一次全面联合检查。主要内容是:消防设施设备、电力设施设备、电梯设施设备、体育设施设备、监控视频设施设备、饮用水设施设备、防盗设施、餐厅设施设备、校园交通设施和食品安全、宿舍安全。每次检查均要有详细记载,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各楼宇的消防档案内容,坚持每周对消火栓、应急疏散标志、安全通道、喷淋、烟感报警、防火卷帘和室外消防井进行全面细致地的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配合总务处限时维修。坚持每日向属地公安消防大队网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三)加强餐饮安全管理。坚持每周对餐厅的进货渠道、环境卫生、生熟食品分放、餐具消毒、食品留样、饭菜变质情况进行严格细致地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在要及时进行整改的同时,对发生问题的餐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进行严厉地处罚。餐厅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取消上岗资格。每周对超市、商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一旦查出“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亦要进行严厉处罚。定期将饮用水(各宿舍楼虑化水)送样检测。

(四)加强毒品预防教育。院预防毒品领导小组每月对我院开展预防毒品的情况和形势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学生处、安全处适时修订“毒品教育工作计划”。在对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骨干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将对全院学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大一、大四学生为重点教育对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毒品预防教育进课堂不低于1课时的要求,教务处、学生处要做好合理的教学安排。学生处、安全处与各系(分院)密切配合,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调查摸底,一旦发现有吸毒的学生,在采取果断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五)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随着地铁、春华水务工地的开工和夏季的到来,学院周边的务工人员和小吃摊多起来,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寻衅滋事和食用街摊食品而引发的肠胃疾病,安全处、学生处、总务处在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治安防范的同时,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每周联系政府食药、城管等部门,对学院周边小吃摊进行一次清理;每周与属地派出所共同研究学院周边的社情形势,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每半月主动与周边单位尤其是施工单位领导,召开一次联席会,交流了解情况,加强对各自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防止发生各类问题。

(六)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在定期对师生开展防范敌对势力、邪教、非法宗教势力渗透教育的同时,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管理,院办、安全处、学生处、院团委坚持对校园网络实施24小时监管,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密切关注校园网络的與情动态,一旦网上出现危害国家安全、敌对势力、邪教渗透或迷信、淫秽、色情的信息,要立即封删,并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并加强学术报告、论坛和各类讲座的监督管理。

(七)加强外事工作管理。严格“外事无小事”的工作原则,外事办、安全处、总务处每两周对外籍人员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外籍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经常组织外籍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在遵守我国法律的基础上,尊重外籍人员的生活习俗,严格日常管理,杜绝外籍人员在我境内非法传教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防控体系

(一)注重安保队伍建设。安全处员工要注重自身业务学习和基本技能培训,每半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对警卫科员工每周组织一至二次体能训练;安全处全体员工均能熟练使用各种警用器械,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时,以充沛的体能和娴熟的技能及时、快捷处置。同时,对义务消防员、安全信息员和治保员以防火常识宣传、信息报送范围、治安防范要领等为主要内容,定期进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

(二)注重校园警务室建设。定期检查维护校园警务室的设施设备和校园“110”线路,确保正常运行。加强每日与属地派出所的信息沟通,随时掌握校园治安动态,一旦发生问题,合力、平稳、快速处置。

(三)注重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目前,我院室外和重点部位的视频已基本达到全覆盖要求,为确保24小时正常运行,有效监视校园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的动态,特别是发生失盗等问题,能够调取有效信息,安全处、总务处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维修。结合实际,在条件允许时,我院拟对宿舍楼各楼层安装视频监控。

五、狠抓安全教育和预警提示,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一)持续进行预警提示。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不同时期、时间段发出的安全警示要求,认真抓好学习传达,及时作出贯彻落实的工作安排。坚持对每月的治安综治工作进行一次讲评、通报,并结合我院实际,对下月安全管理工作提出预警要求。及时与某科成绩不合格和受处分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以使家长配合学院做好他们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我院定于每年5月、9月以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为主要内容,集中一周的时间,开展全院性的宣传教育。并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安全教育不低于4小时的要求,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课堂。各系(分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半月开展一次安全防范教育;各班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的安全教育都要有详细记载。

(三)持续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根据不同时期、时间段和安全形势的需要,通过校报、校园可视化电视、校园广播站、校园宣传专栏等形式,不断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安全法制的宣传,让正能量占领我院的宣传阵地,营造文明安全、文明守纪、文明向上的校园环境。

六、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各类信息

各单位要经常组织所属师生学习我院制定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和9个分预案,了解和熟悉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后,各级领导和老师的职责分工、应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责任。全年组织不少于4次以上的应急演练。学院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时,安全处、学生处、总务处必须制定临时预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我院已加入“自治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网,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纪律,随时报送日常工作信息,特别是发生事故和意识形态敏感信息时,在及时处置的同时,立刻上报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