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图书馆

首页 - 法规制度

法规制度/ REGULATIONS

图书馆入馆须知

发表时间:2019-10-21
浏览次数:5885
字号 【  关闭

(一)读者一律凭图书馆认可的有效证件进入各阅览室和阅览学习区。 

(二)外来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通过馆内电话与访问对象联系后方可入馆。

(三)按指定地点存放物品,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四)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礼貌。
(五)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用火及携带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进馆。 

(六)自觉保持馆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打闹或制造噪音。入馆前请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振动。 

(七)保持馆内整洁。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不得随意涂抹刻画、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 

(八)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一切设施,严禁随意挪动、拆卸或损坏。损坏者加倍赔偿。 

(九)禁止占座位,如有占座位者,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阅览后请将阅览椅摆好。

(十)自觉遵守并协助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馆内各功能区的具体规定。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有意见或要求可向工作人员或馆办公室反映解决。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和批评。对不接受批评且态度恶劣者,给予公开批评或暂停借阅处分,视情节严重的报学院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还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