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为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外语系党总支书记史丽珍及外语系全体党员教师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党课。
会议开始,史丽珍主任带领老师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十五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随后,为使老师们全面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准确领悟背后的“纪律精神”,全体老师进行案例的回顾与分析。比如,某高校党员教师在公派到国外留学期间,受到西方敌对势力的反动宣传和影响。回国后,在国内成立了“某国际发展联合会”并自任会长,制定了反动政治纲领,并且该联合会主要从事以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为目的的非法活动。对于此案例,老师们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该党员教师受国家公派到国外深造,非但不懂感谢组织,还站在党和国家的对立面,与境外反动势力相互勾结,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在大是大非面前亳无立场,丧失党性原则。
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纪律规矩,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条例内容,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老师们纷纷表示,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长期坚持,做到守规矩、明底线,做到“心有戒尺,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