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和要求,使全体党员同志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外语系党支部于9月13日下午在地坤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研讨,支部书记张有主持会议。
本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先后进行了传达要求、支委会成员带领学习、党员集体研讨与交流学习心得等流程。
第一项,党支部副书记张小莉传达了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精神,要求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二项,党支部宣传委员马舒宁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全文,并围绕《条例》修订实施的背景、《条例》修订后的八大亮点、《条例》修改内容的七个学习要点,为全体支部党员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项,支部集体研究讨论了新条例中的新规定,并交流了学习心得。陈茜老师说到接下来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董宇老师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与工作中,一定从严从细,不违反《条例》规定,严格自律;刘瑜老师表示在工作中要对照《条例》要求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唐俊老师表示接下来会继续会继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孙亚杰老师说到,通过学习,对《条例》有了一个宏观的了解,对党的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把握;张国良老师说到今后在思想上会进一步绷紧遵规守纪的弦,要自觉以铁的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位教师党员在深入研讨与交流的基础上,将心得体会写在了学习笔记本上,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廉洁自律、洁身自好的合格党员。
会议最后,支部书记张有强调了以下两点:首先,要加强学习,坚持学原文、悟原理,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素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以《条例》为尺子,进行自我警示、自我反省、自我纠正,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深刻领会了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全体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