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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图书馆自习室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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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自习室管理办法

一、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据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位,违者将没收占位物品,并登记备案,两次以上占位者,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二、中午和晚上闭馆时人走物走,不得将书包留在座位上,否则以占位论处,丢失物品自负;

三、因临时有事离开座位,应在座位留一纸条,说明其原因,起止不能超过30分钟,不留纸条超规定时间不能返回,后来者有权使用此座位,原座者回来应自动离开,不得无理取闹,否则按占位论处;

四、自觉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在室内讨论问题,电脑及手机要调成静音使用,不要影响他人学习;

五、馆内禁止吸烟、吃零食、乱扔废弃物等;

六、读者离开座位时,请自觉清理桌面、地面卫生,摆好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