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图书馆自习室管理办法
一、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据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位,违者将没收占位物品,并登记备案,两次以上占位者,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二、自觉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在室内讨论问题,电脑及手机要调成静音使用,不要影响他人学习;
三、馆内禁止吸烟、吃零食、乱扔废弃物等;
四、读者离开座位时,请自觉清理桌面、地面卫生,摆好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