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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RESEARCH PROJECT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特邀集宁师范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学校教授专家,对我院教师申报的4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开展评选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5日。
公示内容(排序不分先后):优秀成果奖
序号 | 姓名 | 成果名称 |
1 | 王佳丽 | 大学生生活事件与社会适应:社会支持的中介作用——以西部地区3所民办高校为例 |
2 | 吴甲才 | 西辽河上游乌尔吉伦河流域索贝山脉古代岩画调查 |
3 | 周玉树 | 《赤峰岩画》三卷本(上、中、下) |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个人或系(部),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与合作交流处反映。
联系人:王春生
联系电话:18947195756
科技与合作交流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