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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通报/ NOT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治安综治工作动态
(第一期)
内蒙古师范大学
鸿德学院综治委 2019年3月27日
各单位:
新学期开学以来,全院师生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区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精神和我院2019年“水电暖餐打基础、学生身心是关键、消防安保弦紧绷、政治思想不跑偏”的安全稳定指导思想,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了开学初期校园的安全稳定。
一、开展学习教育和“开学第一课”活动,提高安全和爱国主义思想认识。3月4日至3月20日,我院组织全体师生进行认真学习了陈宝生部长、侯元厅长在全国全区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各系以周院长强调的“加强意识形态安全、防止人身伤害和树立较强的公德意识”为主要内容,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3月4日开学当日7:00时,学院组织全体师生,举行了庄重的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增强了师生爱党、爱国、爱人民和勤奋学习、崇德向善、团结互助的情怀。
二、开展校园排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3月6日,党委书记卢凤龙、副院长王新刚组织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安全处及各系学管等相关人员召开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网络舆情监控、防范宗教传播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学院所有教室、宿舍、图书馆、文体馆等公共场所的悬挂物、宣传栏内容进行了全面清查,未发现异常。同时加强了门卫管理,严格了治安巡查。
三、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3月2日,王新刚副院长带领安全处、总务处、学生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我院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文体馆、餐厅超市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视频监控、防范物体,对餐厅超市的食品质量、操作间、就餐间的卫生和“三无产品”等进行了细致地安全检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日、大宣传整治行动要求,3月27日至29日,安全处、总务处组织对消防、电力、餐饮进行了专项隐患排查。
四、签订安全责任状,推动责任制落实。为进一步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的落实,3月25日,周玉树院长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19年安全责任状》、《2019年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了责任。院综治委与各餐厅超市、商户签订了《2019年安全责任状》。各单位负责人与所属员工,各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的年度安全责任状正在签订中。
目前,我院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已正常展开,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对4月份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清明节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清明节期间,在带班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加强校园各部位的安全管理。一旦发生问题,在及时汇报的同时,齐心协力、快速稳妥进行处置。
二、加强清明节教育管理工作。清明假期即将来临,各系要针对清明节的特点,普遍对学生进行回家返校途中防交通事故、防物品被盗、防食物中毒、防网骗和文明祭祀等安全教育,防止在这环节中发生问题。同时加强在校生的管理,严格请假销假制度,防止校园外发生意外。
三、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督导办《2019年全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安全处、总务处、学生处要把我院的意识形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饮水安全、宿舍安全、网络安全、传染病风险防控工作做在最前端,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四、加强消防教育培训。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的要求,4月份,安全处、总务处、学生处利用晚自习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常识讲座。同时,组织相关老师和全体宿舍长进行消防监控平台操作和灭火器使用的培训。
五、加强精神文明、安全文明建设。4月份,我院将开展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月活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督导师生积极参与文明教育、文明公德、文明举止、文明卫生、文明安全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思想道德、自身安全意识,真正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相处、健康温馨的校园氛围。
六、根据国务院2017年11月17日发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规定,自即日起,我院各单位在组织升放风筝和低空漂浮物体时,须向安全处申报备案,经院领导批准,方可在指定地域进行该项活动。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