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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为了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17年5月5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第一章 第一条 主席令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第二条 第二章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 (一)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九条 第三章防火日巡查制度
安全处消防科、总务处水电维修科每日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校园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火灾隐患的场所部位,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检查制度
学院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六)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消防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四)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六)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控制室内睡觉、喝酒、吸烟。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项目包括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班次发生的报警点、故障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等;
第六章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严禁下列行为: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七章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位,安全处、总务处应提出整改方案,并抓好整改落实。
对公安消防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即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关。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装、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和接电时,必须由学院总务处水电科进行操作。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力线路的,应由使用单位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
非总务处专业人员严禁拆装、挪移电力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单位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其它禁止行为:
(二)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文体馆、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四)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安全处、学生处、总务处根据学院制定的《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每年组织进行四次以上的演练。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十章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十一章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消防领导小组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一、领导小组成员
副组长:王新刚、刘文清、周伟
二、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梁和平
成员:席耀、焦岩、白金宝、王常军、平士奇、郭江、陈玲、古金毛、侯亚峰、张骞及各系(分院)学管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