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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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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

 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课、上班,补星期五的课程。

 二、劳动节

 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劳动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课、上班,补星期一的课程。

 三、端午节

 6月18日(星期一,端午节)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四、中秋节

 9月24日(星期一,中秋节)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五、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一)至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正常上课、上班,补星期四、星期五的课程。

 节假日期间,相关单位要妥善做好课程调整、学生离校和返校、后勤保障、安全教育等工作。办公室安排好各级各类值班,遇有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平安度过节假日。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