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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外国留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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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留学生创造一个和谐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可私自调整房间或床位。

第二条 外出要锁门,钥匙不借他人,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三条 来访客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会客登记表》后方可入内,当日22:00前要离开。

第四条 注意消防安全,公寓内不可使用微波炉、电暖器、电饭锅、电水壶等电器。公寓内不能吸烟、焚烧废弃物,不在室内及楼道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保护好消防器材,厨房做完饭一定要关闭电源开关。

第五条 每天23:00前要返校,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每学期累计两次夜不归宿,将取消学期内评奖评优资格。

第六条 为了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要在公寓内及走廊播放音乐、跳舞、联欢等。

第七条 为了身体健康,要注意个人及环境卫生,公寓每日要清扫干净,厨房用后要及时清理,不随手乱扔废弃物,不养宠物等。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