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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发表时间: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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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为表彰我院成绩突出、深受团员青年拥护的团总支、团支部、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并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风气,充分发挥各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团学工作的发展和团员素质的提高,服务于学院中心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优秀团干部评选对象:在全院各级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团干部及学生党员。

优秀团员评选对象:全体在籍团员。

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对象:各系团总支及全院各团支部。

(注:教职工团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比)

二、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标准

1.干部队伍建设

(1)民主选举产生团总支的干部,干部队伍健全。

(2)团总支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

(3)团总支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踏实,学习成绩优良。

(4)团总支能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全心全意为团员青年服务,在团员青年中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5)能够按时、按质的完成团委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2.工作主题内容

(1)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有关精神,积极组织团支部学习团章、党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党联系青年团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注意反映青年团员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团员的合法权益;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教育活动;结合形式政策,及时有效的组织团支部开展相应的学习、教育活动,并认真做好文字和图片记录。

(2)科技知识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课外知识的学习,进行科学技术创造、创新设计等活动,培养团员的创新意识和精神,促进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的提高。

(3)校园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具有共青团特色的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打造品牌活动,培养团员青年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活动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4)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增强团员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并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增强团员青年的社会服务意识。

(5)其他:建立贫困团员的档案,主动关心帮助贫困团员,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服务和必要的支持。

(6)认真落实院团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支部建设

(1)所属团支部干部健全,按期进行换届,民主选举。

(2)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制度健全,能正常开展各项活动。

(3)严格按照“推优”条例向党组织“推优”。

(4)能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二)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

1.思想建设

(1)团支部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团章、学习党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活动。支部的组织生活健全。

(2)团支部的团员政治上要求进步,政治态度积极向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人数占团员总数的20%以上。

(3)支部严格按照“推优”条例向党组织“推优”,做到有计划、有材料、有成效。

(4)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及院团委、系部团总支等工作安排,做好宣传工作。

(5)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学雷锋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尊师活动。

(6)积极组织团员青年按照学院的要求、号召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做到有组织、有实施、有成果。

(7)结合形势政策,重大热点问题,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开展主题组织生活,进行有效的学习、讨论,并做好相应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2.团支部的组织建设

(1)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成员健全,分工明确,与班委会配合良好,能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健全团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生活正常,团支部内民主气氛浓厚。

(3)认真进行团员的各类奖惩评定工作。认真做好支部各项活动的记录工作。

(4)按时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认真做好团员证的管理工作。

(5)认真执行上级党、政、团组织的各项决定,按时参加有关会议。

3.团支部的学风建设

(1)积极配合学院、各系有关部门抓好考勤和课堂纪律。

(2)支部内学习风气浓厚,团员学习成绩良好。

(3)考试无违纪和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各类读书、演讲、辩论等有一定效果的学习教育活动。

4.奖惩情况

有下列情形者酌情优先:

(1)支部团员由获得院系通报表彰者。

(2)支部团员在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财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3)支部团员在省级以上的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奖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的支部原则上不参与评比:

(1)发生重大事件,产生恶劣影响的。

(2)评选当年,有因违反学院有关规定受到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团员。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出色的完成上级党组织、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2.加强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3.热爱团的工作,工作大胆、负责、勤恳、踏实,积极主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奉献精神,工作成绩显著,在团员中有较高威信。

4.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以身作则,能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5.学习刻苦,成绩良好,综合测评原则上在班级前30%,学年内无旷课(操)、处分记录。(限学生团干)

(四)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时事政治,不断加强理论学习。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风气做斗争。

3.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能较好的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4.学习刻苦,成绩良好,综合测评原则上在班级前50%,学年内无旷课(操)、处分记录。

三、附则

在各类评比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材料和其他不符合条例的,即取消该荣誉称号,所在组织要做出认真检查。

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