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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之声/ YOUTH VOICE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乡村振兴中,儿童发展也是重中之重。“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对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作出具体要求。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一轮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开始实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乡村儿童更需要公平发展的机会。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青春之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引导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国情、体察民情,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以真才实学服务社会,靠自身本领回报祖国。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人文系志愿之光服务队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化德县进行未成年人普法志愿宣讲活动。在县团委的帮助下联系到当地先锋社区和惠民社区,在两处社区进行未成年人普法宣讲。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院志愿之光服务队成员充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志愿者们结合生活案例,用家常话,举身边例,向到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宣传相关法律条文,将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成人民“听得懂,听进去”的语言,引导小朋友们们学会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把知法用法的种子播撒到每一位小朋友心中。在此次志愿服务中,志愿者还讲述了“三千孤儿入内蒙”“昭君出塞”等经典故事,向小朋友们宣传民族团结,增强他们的民族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让民族团结意识在小朋友心中生根发芽。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充分体现了实践课堂的教学意义。我们要读好理论知识这本“有字之书”,更应该走入广阔天地去学习社会这本“无字之书”。志愿之光服务队成员们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要将饱满的精神和高昂的斗志投入到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去,在扎根基层中感悟初心、在调研学习中坚定信心,用实际行动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尽显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