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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 REGULATIONS

图书馆阅览学习区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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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图书馆阅览学习区管理规定

    图书馆学生自习室阅览学习区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场所之一,是全体学生的公共资源。为更好发挥图书馆“第二课堂”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借阅证件。无证或使用他人借阅证者不得入室。入室读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协助创造良好的读书学习环境。

    (二)一人一座,严禁占座。离开自习室时,将自己的用品带离自习室。在502、503室自习,可把不准备带回去的书籍存放到自习室内的书架上,在其他阅览区里自习,可把不准备带回的书本可存放在书桌洞内。严禁在阅览桌桌上占放书本等物品。

    (三)文明阅览学习。保持室内的安静、整洁,不要在室内乱丢废弃物、吃带皮或带壳的食品。进入自习室时,自觉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调成静音、震动;有电话打来时,请到室外接听。

    (四)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在自习室内吸烟、用火,严禁用室内电源为电器(如移动电源、应急灯等)充电。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如遇紧急情况,听从管理人员疏导。

    (五)对违反阅览学习制度或破坏阅览设备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学校及本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阅览学习区的使用办法

    学生自习室是学生课余时间进行自主学习的重要场所,它是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的。良好道德自习秩序是广大自习学生增长知识、愉悦心灵、提高修养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自主学习环境,合理利用自习室资源,图书馆制定本使用办法,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一人一座,人走书走。在各阅览学习区域学习的学生,离开座位时,请将自己的物品带走,书架和书桌洞允许暂时寄存书籍,其他地方严禁存放书籍或其他物品。

    (二)严禁占座。书桌上有书本而座位上长时间没人,即属占座。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管理员对此进行清理,被清理的书籍物品将以无主物处理,不在发还。

    (三)每位来馆阅览学习的师生都有权利进行监督,发现有“占座”行为者,即可向图书管理员或图书馆办公室汇报,图书馆将进行说服教育、严厉批评乃至其他方式严厉处理。

    良好的自主学习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图书馆希望大学生们的理解和配合,每名同学都从自身做起,不占座,不吵闹,做一个文明的读者。

 
三、阅览学习区读者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借阅证件。无证或使用他人借阅证者不得进入。读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协助创造良好的读书学习环境。

    (二)一人一座,严禁占座。离开阅览学习区时,将自己的用品带离自习室。也可把不准备带回去的书籍存放到阅览学习区内的书架上,在其他阅览区里自习,可把不准备带回的书本可存放在书桌洞内。严禁在阅览桌桌上占放书本等物品。

    (三)文明阅览学习。保持学习区的安静、整洁,不得乱丢废弃物、吃带皮或带壳的食品。进入学习区时,自觉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调成静音、震动;有电话打来时,请到学习区外接听。

    (四)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吸烟、用火,严禁用学习区内电源为电器(如移动电源、应急灯等)充电。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如遇紧急情况,听从管理人员疏导。

    (五)对违反阅览学习制度或破坏学习设备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学校及本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图书馆工作人员对阅览学习区进行清理,对读者遗留物品不负责保管。